3月8日,随着青海省电力调度中心并网命令,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10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一次带电并网成功,刷新了青海省分散式风电并网歷史纪录,成功填补了青海省分散式风电领域的空白。
这让很多老百姓对分布式光伏充满了不信任。此外,缺少规范的市场行为也是潜在的隐患。
无人关爱、不被看好的分布式光伏,终究是不能出头吗?量与质都在变有一些人、一些行业,注定是大器晚成的这说的正是分布式。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指出:安装成本对户用光伏项目的影响很大,随着技术升级组件功率从几年前的280瓦提升至目前的405瓦甚至445瓦,相同容量下组件数量减少,安装费也会随之减少。2007年起,光伏行业逐渐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如今诸多分布式光伏龙头企业也多采取了此种思路,长期坚持之下,这必有助于分布式光伏在老百姓心中建立起极强的认可度。虽然理论上计算投资收益不错,但好屋顶很难找,找到后还会面临着产权问题、建设难题等,实际上大多数分布式效益远不如大型地面电站。
此时此刻,国家层面对分布式光伏是寄予厚望的。但在行业层面,光伏却被分出了嫡庶。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能源领域评标专家资源互联共享。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办理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供电企业要防范和杜绝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和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要加强对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的指导督促,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签订接网协议,规范电网和接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接网工程建设时间,明确新能源投资企业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的回购标准。加强竞争性环节市场秩序监管,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多方协同大力提升能源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营商环境事项,认真调查处理,不得将重要投诉举报线索移交被投诉举报的主体处理,抓典型,定期通报,以点带面,促进从制度层面整改,优化营商环境。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要做好下游用户支线项目开口服务,明确开口申请受理条件及评审、审批等环节办理时限,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开口审批效率。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坚持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原则,不得强迫或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精简整合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进一步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等事项,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调查机制。
(四)加大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力度自由贸易试验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等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力度,为全国能源领域简政放权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六)积极探索提高协同监管能力结合能源行业监管需要建立条块结合、区域联动、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
(六)做好政务服务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电网企业制定完善电源接网审查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收资清单和服务要求,规范接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在能源领域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减少执法扰民,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二、切实加强能源领域科学监管(一)加快完善能源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能源监管职责。(二)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建立清洁能源基地多能源品种协同开发机制,统筹开发主体,建立完善多能互补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审批(或备案)、一体化建设流程,统筹多能互补项目与输电通道建设时序。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优化提升支撑能力,围绕行政许可、行业规划、项目审批、市场运营、安全管控等能源行业重点监管业务需求,开发完善配套功能,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力度。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监管机构依法编制公布容缺受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材料。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抓实抓细相关改革,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健全监管规则,及时查找监管漏洞,加快制定、修订、更新监管法规文件。
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电网企业应提供配变可开放容量的信息查询入口,实现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逐项确定具体改革举措,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能源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机制。
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要求,优化再造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强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等供电质量主要指标的日常监管,保障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质量。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公平公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应诉案件,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行为。同时,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推动能源领域的自然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分离。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能源领域政务服务中应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实体证照。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
(五)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方式对综合能源服务、智慧能源、储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在严守安全、环保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探索监管沙盒的方式,鼓励开展政策和机制创新。鼓励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重点加以解决。
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的协同。(三)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能源领域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电力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等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基本流程和协调机制,明确接网申请受理、方案答复等环节办理时限,提高接网审批效率。(五)督促能源企业依法依规招投标提升能源领域招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督促电网企业、管网企业更加重视招投标管理,完善制度、信息公开,防范不公平竞争。
(四)建立健全能源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包括国企、民企、外企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能源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和条件标准等信息。
(五)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政务服务事项外,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按照最大原则梳理采取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网上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三)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